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有哪些流程?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发生的人生损害就是属于工伤的情形之一。
在劳动者泛起工伤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入行工伤鉴定。
只有完成工伤鉴定后,才能入行相关的工伤理赔。
那么,怎么入行工伤鉴定呢?工伤鉴定需要带哪些材料呢?一,工伤鉴定程序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划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划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支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划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入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划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划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用度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入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分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划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实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分不再入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支属以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以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支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工作职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归避。
知识延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实材料;(三)医疗诊断证实或者职业病诊断证实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应当受理。
在上文中,小编为您具体的先容了关于工伤鉴定程序的有关知识。
在工伤鉴定时,一定要明确法律是怎么划定的,弄清晰程序的先后,以及需要预备哪些资料。
这样才能保障鉴定的顺利入行,进步得到赔偿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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