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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中的债权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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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中的债权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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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收,债权,清算,公司

     

  公司清算中的债权清收  清收,是对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对人应当了债而未予了债的债务,在企业宣告破产后,经清理企业财产后确定的应予收归的财产。

     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先容公司清算过程中债权清收阶段如何工作,但愿能对您有所匡助。

       债权清收,是对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对应当了债而未予了债的债务,在企业宣告破产后,经清理企业财产后确定的应予收归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划定: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了债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企业破产后,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的债务人,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或者望见人民法院的公告后及时了债破产企业的债务或者返还财产,未及时了债而又未提出异议的,清算组应当催交。

       破产企业债权的清收工作,是清算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涉及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数额及了债能力,因此,为做好这一工作,清算组应当组成立专门的债权清收小组,全面,详细负责债权清收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审查编制债务人清册,确定破产企业债权;  二,及时发出债务催交通知单,并按不同情况作好登记;  三,编制债权清收计划,确定清收方式。

     如对接到催收通知后仍拒不了债的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提出异议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对作出分期或者延期了债计划的,应及时追讨等;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债权清收工作职员责任制,督促其积极工作,按时收归债权。

       债权清收工作艰苦而又十分难题,因此对债权清收职员的身体,业务,思惟,法律意识都要求比较高,即使这样,也应随时加强教育,监视,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