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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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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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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同意,股权转让,股东

     【为您推荐】怀安县律师任县律师义乌律师顺德区律师湖南律师宁海县律师吴兴区律师入行股权转让的,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限制,那就是要经由其他股东的同意,否则的话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那要是实践中,入行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律师365小编一起字啊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题目。

     一,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股权转让的情形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划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划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平等前提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旬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抛却优先购买权。

     依据《公司法》相关划定,掌控公司的大股东假如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划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如碰到大股东欺压小股东,不开股东会又不分红,小股东完全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情形(一)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这里讲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以股东人数为尺度,而不是以股东所持表决权多少为尺度。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旬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这里,要留意的是: 1,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即股东通知对外转股事宜应采取书面形式,而不能简朴以口头,电话等方式代替书面通知义务,同时,书面通知必需是全面的,书面通知时须将拟转股股东姓名,所持股权份额,拟转股对象,拟转股份额,价格,转股时间等具体信息写明,拟转股股东假如只是简朴的知会,告知其他股东其要对外转股而未提供任何详细相关信息,视为未履行通知义务,《公司法解释四》第二十七条(征求意见稿)也已对此作出明确划定。

     2,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指拟向外转股股东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即拟转股股东不能介入对转股事项的表决。

     3,其他股东的答复期限其他股东的答复期限等于指其他股东自接到股权转让事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答复。

     划定最长30日的答复期,既考虑到其他股东慎重权衡和决议计划的需要,又考虑到转让者能及时转让股权的需求。

     4,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股权在维持有限责任公司任何性的同时,为了保障股东行使股份转让权,避免其他股东的不当或消极阻挠,公司法入一步划定,股东对股权转让的通知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假如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应购买要求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对外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平等前提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二)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平等前提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通常公司股东将手里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之外的其他第三人时,法律要求此时要经由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行,但要是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的话,此时不同意的股东需要购买这部门需要转让的股权,而在平等前提下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也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