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公司知识企业正当裁员如何判定

当前位置 : 首页 > 法律顾问论坛

公司知识企业正当裁员如何判定

* 来源 : * 作者 :

   

企业正当裁员如何判定一,公司实行裁员计划是否符正当定理由;   二,公司实行裁员计划程序是否正当;   三,甲公司向甲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否符正当律划定。

      题目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划定,用人单位欲实施裁员计划,须符合两方面的法定理由。

   一方面须具备法律划定的四种可裁员情形之一;另一方面,应具备法律划定的裁员人数。

      其中,四种可裁员情形分别是指:A,依照企业破产法划定入行重整的;B,出产经营发生严峻难题的;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职员的;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法定裁员人数是指裁减职员须在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题目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划定,正当的裁员须符正当定的程序,用人单位须在以下两种程序中做出选择:   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意见,将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分讲演;   二,提前三十天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将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分讲演。

   对比可知,无论哪种程序,用人单位均应当履行三个步骤,即提前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以及劳动行政讲演程序。

      题目三:《劳动合同法》划定,用人单位入行法定裁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尺度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假设公司裁员理由和程序都符正当律划定,也必需按《劳动合同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反之,假设甲公司裁员理由或程序中有任何一项不符正当律划定,即使公司向员工支付再多的经济补偿金,只要员工本人不同意,公司就不能强制裁员。

      综上,公司裁员行为本身以及裁员程序,是决定裁员是否正当的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