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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普暖水器遭遇侵权宁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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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普暖水器遭遇侵权宁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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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有限公司是"桑普”商标的专用权人将杭州1家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北京太阳能研究所诉称,该公司系"SUNPU桑普”商标的专用权人,核定使用商品为采热炉,散暖器,电热器,集暖器,淋浴器,太阳能暖水器等。

    被告公司主要出产和销售太阳能暖水器等,其在网站上违法使用"SUNPU桑普”商标及与该商标近似的"桑普阳光”商标,标识,并使用桑普,桑普企业,桑普阳光太阳能,中国闻名品牌等表述和内容入行侵权,搅浑宣传。

    同时,被告公司将"桑普阳光”商标使用于太阳能暖水器等相同产品上,并在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设立销售点,在其店面及有关材料上使用"SUNPU桑普”商标及"桑普阳光太阳能”等侵权标示,吊挂"SUNPU桑普杭州办事处”等牌匾,将我公司的产品作为样品铺示。

    被告公司还将"桑普”注册为其企业字号。

    现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休止侵权和不合法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赔偿损失及公道支出共计11万余元。

     因为本案被告遥在浙江,法官多次与其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对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入行释法明理。

    丰台法院知产庭在原,被告之间积极斡旋,近日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同意休止侵权和不合法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原告也同意将赔偿数额降低至4万元。

    至此,1起商标侵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