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申请国有企业破产,是否要经由所有债权人一致同意?

当前位置 : 首页 > 法律顾问论坛

申请国有企业破产,是否要经由所有债权人一致同意?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债权人,经由,同意,企业破产

     

申请国有企业破产,是否要经由所有债权人一致同意? 某国营企业有多个债权人,其中一个债权人未经其他债权人的同意,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在该案能否受理的题目上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以为,依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七条划定,债务人不能了债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另一种意见以为,企业破产法(试行)虽划定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但未明确是债权人中的一个或所有债权人一致同意才能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并且其中一个债权人未经其他债权人同意,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权利,法院不应受理此案。

     请问哪种意见准确?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七条第一款划定: “债务人不能了债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因此,只要债权人申请该国有企业破产,并且该国有企业符合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划定前提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企业破产法(试行)并未划定当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须经其他债权人同意。

     在多个债权人并存的情况下,某一债权人独自申请债务人破产,并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由于其他债权人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登记债权,依法予以受偿。

     因此,我们以为来信中的第一种意见是准确的。

     

法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