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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公司欠债股东是否要还——宁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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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公司欠债股东是否要还——宁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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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欠债股东是否要还1、公司欠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股东假借公司名义借款公司未追认的,由股东承担此债务。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东股权转让后是否还承担公司债务1、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债务,股东转让股权后,如果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新股东入股是否承接债权债务新股东入股不需要承接债权债务。无论是新股东还是老股东,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公司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