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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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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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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连带责任,类型,有哪些

    连带责任实在就是指按照当事人或者法律划定的商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对于双方共同的债务承担部门或者全部的一种民事责任。

   那么,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呢?这是大家所需要了解的。

   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收拾整顿出关于连带责任的类型的相关内容,但愿可以匡助到大家。

   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不能确定详细侵权人的行为人,鉴于不能确定详细侵权人,各共同危险行为人内部承担均等赔偿责任,对于被侵权人则承担连带责任。

   3,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无意思联络的分别侵权行为是指每个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前以及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没有与其他行为人有意思联络,也没有熟悉到还有其他人也在实施类似的侵权行为,其每个个体所实施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被侵权的全部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

   4,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5,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划定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尺度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6,高度危险物致害之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划定了高度危险物致害的连带责任,所有人对治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是具有过错和所有人,治理人对非法据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因是未绝到高度留意义务。

   7,妨碍公共道路通行致害之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划定了妨碍公共道路通行引起的侵权纠纷,承担责任的主体即包括对公共道路负有治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应包括详细实施堆放,倾倒,遗撒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8,雇员致害之雇主赔偿责任中的连带责任取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九条划定了雇员在从事雇佣流动中致人损害的,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该解释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划定的提供劳务者致害赔偿相冲突,雇员致害赔偿纠纷已为提供劳务者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所取代。

   对连带责任入行分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本文根据现行法律划定,从不同角度,用不同尺度将连带责任入行分类。

   旨在匡助我们加深对连带责任的熟悉深度,从不同侧面掌握连带责任的特征,性质及其构成要件,准确地界定民事责任。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连带责任的类型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文过后对于连带责任也有了更加深进的了解。

   假如您还有什么不清晰的地方,您可以在的法律知识栏目入行查询。